李秉芳
當過小編、文案、企劃,寫字的人。現為關鍵評論網記者。
不服法院認定「小沈1500」不算收賄,北檢針對柯文哲多案提上訴
臺北地檢署就京華城案提起上訴,指一審對柯文哲等人判決量刑過輕。檢方主張,因法院對收賄金額等關鍵事實認定不足,致判決結果與罪行顯不相當,已動搖量刑基礎,盼二審詳查後從重量刑。
雲云科技負責人曾志新殺害技術長案,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因職場糾紛,持刀刺殺技術長梁子凌。雖辯稱長期受壓且與家屬和解,但國民法官認定其犯後態度不佳、無真心悔悟,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粿王判決書出爐,律師:兩人「認諾」賠100萬換「細節不公開」
藝人侵害配偶權案,被告選擇「認諾」遭判賠百萬。此策略雖避免證據公開,但高額賠償反映案情嚴重。法院罕見隱匿姓名,兼顧當事人隱私保障,引發關注。
丈夫離職遭刺殺,遺孀批雲云科技董事長道歉廉價:接受和解不代表原諒
雲云科技命案審理,被害人家屬庭上陳述,指控被告道歉不誠、卸責。家屬強調,達成和解並非原諒,僅為結束訴訟程序,並請求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以還公道。
9刀砍死技術長檢方求處無期徒刑,雲云科技董座痛哭:對不起家屬、公司和家人
雲云科技前董座殺人案辯論終結。檢方以手段殘忍求處無期徒刑;辯方主張被告因長期壓力且已與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10年。被告曾志新當庭痛哭,表示不知道自己生病了,辜負背叛了大家的期待。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殺死技術長當庭道歉:犯下人生最大錯誤,當下只想同歸於盡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刺殺技術長案開庭。曾當庭致歉,稱因公司危機、網路攻擊等巨大壓力而一時失控。精神鑑定指其有適應障礙,個性內耗,長期承壓致其犯下與本性不符的極端行為。
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離職工程師陳力銘違反《國安法》等罪判10年,東京威力重罰1.5億元
台灣半導體技術外洩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非法取得台積電先進製程機密,其「外流風險」已觸犯《國安法》並危及經濟安全。主嫌判刑10年,涉案企業亦遭重罰。
林秉樞獄中命危控北所偽造文書,監院提案糾正矯正署忽視受刑人醫療權
監院報告揭露監所醫療疏失,林秉樞在監病危案引發關注。他指控所方延誤送醫、偽造紀錄;矯正署否認。監院已糾正法務部,要求全面檢討受刑人醫療人權。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命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合議庭認梁育誌無明確殺人預謀,犯行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台中女子於網咖產子藏屍涉殺嬰,一審判11年6月
台中潘女於網咖產子後殺嬰,法院一審認定其非因產後精神異常才衝動殺死孩子,因此不適用刑責較輕的「生母殺嬰罪」,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判刑11年6月。
雲云科技殺人案開庭審理,人資長證稱被害人在案發前遭退群、換座位
雲云科技殺人案開庭,前人資長出庭作證。他指稱,董事長曾藉「退群」與「換座位」等手段孤立技術長,雙方歧異日深,最終因一篇公開的離職長文引爆衝突,釀成殺機。
國民法庭開審雲云科技殺人案,負責人案發前就先買刀並留下遺書
雲云科技職場殺人案由國民法官審理,前負責人曾自新因經營問題、職場霸凌等壓力,刺殺離職並寫下公開長文控訴公司的技術長。將聚焦其犯案動機與是否預謀。
柯文哲逢甲掃街遭辣椒水攻擊,警方查出是分局長操作不當記過
台中逢甲夜市掃街活動爆發辣椒水疑雲,原疑為惡意攻擊。警方調查後案情逆轉,證實為維安分局長執勤時不慎誤噴裝備,致多人不適。該警官已遭記過調職,並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保母虐童案社工判決出爐,社福界多表遺憾:第一線工作者承擔安全網破洞
剴剴案社工因過失致死遭判刑,其「保證人地位」認定引發爭議。社福界質疑此判決將系統性失靈過度歸責於個人,恐致專業責任無限擴張,並支持上訴,凸顯制度與個人責任間的衝突。
勞動部謝宜容涉圖利與侵占,二審維持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改2年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圖利、洩密及侵占公物等罪,二審駁回上訴,維持4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認定原審量刑妥適,僅因計算錯誤,將褫奪公權由3年改為2年,全案仍可上訴。
保母虐童案社工陳尚潔判2年,法院認「保證人地位」成立:非所有基層社工
「剴剴案」的兒盟社工被控過失致死法院一審判2年。法院認定其對個案具實質監督與排他性支配力,構成刑法「保證人地位」,因疏於注意,其不作為與男童死亡具因果關係。但法院也強調並非只要是社工就有責任,而是此案的實際情況和社工權限才如此認定。
6現退役軍人刺探軍機交付中國,涉共諜案偵審自白獲判減刑
六名現、退役軍人及其眷屬,因替中國刺探、交付軍事機密,遭臺灣高等法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判處4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法院認定其行為已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重大危害,全案可上訴。
保母虐童社工案4/16一審宣判,陳姓社工是否為「保證人」?各方論述一次看
「剴剴」虐童案,負責社工遭起訴,其「保證人地位」與刑責歸屬引發激辯。各界針對個人失職與制度缺失展開論辯,判決結果將深刻影響台灣社工專業及兒少保護體系。
陳歐珀涉貪案一審宣判,收賄、詐領助理費等判刑16年,妻子判4年6月
前立委陳歐珀夫婦因收賄、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台北地院分判16年與4年6月徒刑。法院認定其行為已嚴重破壞公務廉潔與社會信任,因此量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