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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52國巨*

澄清115/04/16工商時報A03報導

11:27:55上緯投控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1:05:07中華資安

澄清媒體報導

10:06:33晶心科

澄清工商時報報導

09:53:10強生製藥

(補充115/3/10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有價證券

09:17:23鈺通營造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07:59:57星雲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新增議案)

07:00:03強盛新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07:00:03華軒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1日 至115年4月20日

07:00:03光聚晶電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19日至115年4月18日

07:00:03立軒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3日 至115年4月22日

07:00:03鑫永洋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20日至115年4月19日

07:00:03合騏*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2.5元」

06:32:16茂訊

本公司處分Mildef Group AB 股票

01:35:05斯其大

代子公司斯其大日本株式會社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投資日本儲能案場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7 國巨* 公司提供

主旨:澄清115/04/16工商時報A03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11:33:52
發言人 張天成 發言人職稱 全球財務部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9-9999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6
2.公司名稱:國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報導
6.報導內容:法人預期國巨今年每股稅後純益可望挑戰16~18元。
7.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內容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8.因應措施:該獲利數字係媒體及法人自行推估或解讀,本公司未對獲利
做任何財務預測,所有財務資訊悉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8 上緯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11:27:55
發言人 洪嘉敏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55420
符合條款 第35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499,367,62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4/16~115/06/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2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0~18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3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5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3/02 ~ 115/04/01 、預定買回股數(股):55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55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1/16 ~ 115/02/05 、預定買回股數(股):45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45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11/10 ~ 114/11/24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9/30 ~ 114/10/27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5)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0 ~ 114/05/1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212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1.00
(6)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3/08/12 ~ 113/09/30 、預定買回股數(股):15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847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6.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 三:本公司擬實施第十一次買回庫藏股案。
說    明:1、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證交法)第28條之2第1項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股份。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申報之即日起算2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自115年4月16日起,至115年6月15
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2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元):介於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二者取高)之
百分之一百五十與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若董事會決議當時未有當日收盤價,應以前一個營業日收
盤價)之百分之七十間為適,惟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32%。
9、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股數(股):5,500,000股。
10、前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前九次買回全數轉讓完畢或註銷完成,第十次買回5,500,000
股待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後辦理變更登記作業。
11、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按上述內
容出具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二。
12、以上說明,提請 討論。
決    議: 
1.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80元到180元,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56,000,000元。
2.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緯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4,2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四點三二,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114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的百分之十點零一,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上緯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蔡朝陽
2026/4/16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認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係具合法性,買回價格及對公司
財務狀況之影響尚在合理範圍,並未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7765 中華資安 公司提供

主旨:澄清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11:05:07
發言人 洪進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43-2483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6
2.公司名稱: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第C04版
6.報導內容:「……中華資安對維持雙位數成長的目標抱持樂觀態度。」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對營收發布預測,有關本公司
  財務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33 晶心科 公司提供

主旨:澄清工商時報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10:06:33
發言人 李耿民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726533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6
2.公司名稱:晶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04/16報導提及「晶心科今年營收規模在AI、IOT、消費電子應用帶動
下,有望雙位數成長」
7.發生緣由:
(1)媒體報導所提及本公司業績之財務預測資訊,非本公司對外發佈之新聞內容,純屬
   媒體推估,有關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內容為
   準,特此澄清。
(2)本公司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資訊,謹提醒投資大眾,未經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發布之消息,若造成投資大眾之誤導或損失,純屬投資大眾個人理財行為,敬請 
   投資大眾謹慎小心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7 強生製藥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115/3/10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有價證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9:53:10
發言人 林俊巍 發言人職稱 營業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89-4756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10
說明
1.證券名稱: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5/1/28~115/3/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1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民國115年1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參與健亞現金增資認股,投資金額為90,043,492 元
2.民國115年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預計投入資金為新台幣2.5億元以內,於櫃檯買賣中心
  市場分次買進股票
3.預計總投資金額為340,043,492元以內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截至115年3月10日止,
本公司持有健亞股數:24,421,839股,
總投資金額:新台幣757,201,147元,
持股比例:17.71%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51.30%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59.11%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157,422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預定取得董事席次,遵循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申報為併購目的。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3月9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5年3月10日
16.其他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務報表係依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2579 鈺通營造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9:17:23
發言人 江雅玲 發言人職稱 副理 發言人電話 05-2231036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4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15年股東常會之召集事宜
3.因應措施:
公告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民國115年04月14日。
二、股東會開會時間:民國115年06月25日(星期四)下午二時。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股東會開會地點:嘉義市東區和平路319號五樓。
五、會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4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臨時動議
六、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定後主要內容:
  盈餘提撥新台幣30,454,56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2元,俟股東
    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七、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5年04月27日至115年0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04月26日
    適逢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15年04月24日(星期五)16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掛號郵
    寄者以民國115年0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4月15日上午
        九點起至115年04月27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上述期間辦理書面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嘉義市東區和平路319號)。
 (二)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敬洽
    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查詢 (電話:02-23816288)。另持股不足仟股之股東
    召集通知則以公告為主。
  (三)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會開會三
        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嘉義市東區和平路319號),
        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47 星雲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新增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59:57
發言人 方彥凱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分機168
符合條款 第17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236號4樓 第一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1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期間:115年4月3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止
受理處所:星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236號4樓,電話:26946687)
(2)本次新增議案為討論事項: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3 強盛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鄭以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181-3800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0144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01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強盛新
(7)變更後公司簡稱:強盛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2月11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發文日期為115年2月12日)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2)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1463」。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740 華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1日 至115年4月20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陳朝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13-1260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1日
2.公司名稱: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新北府經司第115800199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3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天蔥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軒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1日接獲新北市政府115年1月20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華軒」,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740」。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Hua Hsuan Real Estate Co.,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11 光聚晶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19日至115年4月18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莊仁川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226266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07日
2.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0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20733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大宇資
(7)變更後公司簡稱:光聚晶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8日接獲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變更核准日期為115年1月7日。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光聚晶電」,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111」。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Star Fusion Group Co., 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22 立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3日 至115年4月22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池曉鈴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18000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3日
2.公司名稱: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3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102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5年01月1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立軒
(7)變更後公司簡稱:立軒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3日接獲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5年1月23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未變動仍為「立軒」,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222」。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Li Hsuan Development & Construction Co., 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
   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1 鑫永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20日至115年4月19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謝景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3840077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16日
2.公司名稱: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16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商字第115002408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26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易通展
(7)變更後公司簡稱:鑫永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0日接獲取得臺南市政府115年1月16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鑫永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241」。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7 合騏*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2.5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王惠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5-3426621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05日
2.公司名稱: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05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經商授字第11530010580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5年03月11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2.5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4月13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5年03月11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3月31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4月5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4月6日起至115年4月10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4月10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5年4月13日
(七)新股票上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15年4月13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
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2.5元,業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2月11日證櫃監字第1150000653號函核准
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
收盤價之4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13 茂訊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處分Mildef Group AB 股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6:32:16
發言人 周詠翔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074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5
說明
1.證券名稱:
Mildef Group AB 股票
2.交易日期:115/1/13~115/4/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
民國115年4月15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275,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497.5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6,815仟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因本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故處分利益(扣除相關費用)80,917仟元入保留盈餘科目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1,194,060股
金額:659,121仟元
持股比例:2.53%
權利受限情形:其中109,924股閉鎖一年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為13.51%及17.36%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056,366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實現部份獲利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原因:  非一次性處分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48 斯其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斯其大日本株式會社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投資日本儲能案場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1:35:05
發言人 代理發言人林偉文 發言人職稱 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181928
符合條款 第17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2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合同会社 Bright Energy之股權 & 表前儲能系統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5/3/23~115/3/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申請容量(AC) 1,999kW
每單位價格: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交易總金額:授權於不超過新台幣1.2億元投資日本儲能案場,
評估規劃投資1,999kW表前儲能系統。
擬收購合同会社Bright Energy 100%股權不超過新台幣1600萬元
(約日幣8000萬圓),預估建置工程成本約新台幣1.04億元,
包含開發申設費、案場設計、材料成本及工程施工成本等項目
(工程設計及設備採購約日幣4.4億圓&工程施工約日幣8000萬圓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Greenrock Japan CO.,Ltd.
公司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開發及工程契約規定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本案目前係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2億元額度內全權處理後續洽談事宜,
擬於洽談後完成收購合同會社Bright Energy,後續進行工程建置規劃
並委請專業估價者進行評估,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再依
最終協議金額另行公告。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升級轉型,以智慧電表為核心延伸機電工程及太陽光電、
表前儲能領域,並發展ESG綠色經濟循環相關業務。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核決權限辦理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授權董事長於新臺幣1.2億元額度內全權處理後續洽談事宜,
實際交易金額尚待洽談後及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合理性意見決定,故實際交易金額依最終洽談之協議為主。
本次規畫投資日本儲能案場,授權金額1.2億元,除用於案場設計、
施工及設備建置外,尚包含約新臺幣16,000仟元用於收購
合同会社Bright Energy 100%股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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