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的老婆跑回老挝了我该怎么办_叶某收我9.8万元人民币,带我去老挝带老婆,带老婆没成功。叶某不还钱,他

老挝媳妇字数 1723阅读5分44秒阅读模式
摘要叶某以8.5万元人民币的费用,承诺为“我”在老挝找一位妻子。他详细解释费用构成,包括路费、媒人费等,并保证若未能成功,将全额退款。叶某要求预付4.5万元,并在老挝追加4万元。抵达老...

老挝的老婆跑回老挝了我该怎么办_叶某收我9.8万元人民币,带我去老挝带老婆,带老婆没成功。叶某不还钱,他

叶某从老挝找来一个老婆,我到叶某家询问,能否给我找一个老婆,多少费用?叶某说:“费用共8.5万元人民币,包括路费、吃饭、旅馆费、媒人介绍费等。只要给我8.5万元人民币,就给你带一个老婆。你自己多带一些钱,找好老婆,你要给老婆买衣服。”我说:“8.5万元人民币太贵,跟你去老挝,没给我带来老婆,怎么办?”叶某说:“你只要付给我8.5万元人民币,如果我没给你把老婆带回家,把钱如数还给你。”我说“钱能否少一些?”叶某说:“钱不能少,给女方家4万人民币,给老挝那边媒人钱2万人民币,车费、吃饭、住宿2.5万元人民币,你把账记起来,按账目算也可以。你在家先预付给我4.5万元人民币,到老挝再给我4万人民币。钱多带一些,用了有多,还给你。”去老挝前,我预付给叶某4.5万元人民币,他写了收条给我。到老挝老挝的老婆跑回老挝了我该怎么办,2014年11月5日,叶某和他的妻子,给我介绍了第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叶某老丈人的哥哥的女儿),在女方家办了酒席,写了协议书,(协议书留在女方家),叶某对我说:“我付给女方家5500万元老挝币。”(相当于2307元人民币,1300万老挝币=1万元人民币),带女人到宾馆。叶某说:“你的钱不够了。”叶某叫我把钱给他,我给叶某1.5万元人民币。11月12日,女人说拿衣服去,就不来宾馆了。11月16日,叶某的妻子向女方要回钱。2014年11月17日,叶某向我要钱,说钱不够,我给叶某1万人民币。叶某和妻子给我介绍第二个女人,年龄17岁。我说年龄太少不要,我们三人回到宾馆。11月21日,叶某和妻子叫我去相亲,我问叶某去哪里,叶某不回答。叫我上三轮卡去相亲就好了,到了这个村(17岁女人住的村),叶某和妻子下车,往11月17日去过的17岁的女人家走,我说不去了,我坐在三轮卡上,没下车。11月22日傍晚,叶某和妻子叫我去相亲,我说到哪里去看,叶某不告诉我,叫我上三轮卡,又到了11月17日去过的这个村,我说:“去上次同一家,我不去。”叶某说“是上次女人的姐姐,大老婆生的女儿,18岁,(其实,这女的爸爸只有一个老婆),我说:“女人年龄太少,牙齿不好,我不要。”叶某和他妻子生气说:“你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年龄太少不要。护照7天要过期了,我没时间在老挝了,随便弄个来算了。”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叶某和妻子付了钱,钱多少我也不知道,协议都没写,叶某和妻子把女人带到宾馆,叶某说:“付了6200万老挝币。”(6200万老挝币相当4.7万人民币),这女人在陕西人房间看电视,我在自己房间睡觉,到凌晨2点,我问叶某:“女人呢?”叶某打电话给陕西人,开门一看,只见这个女人和陕西夫妻三人睡在一张床上,我说:“这女人,我不要,你立即把女人送回家。”叶某和妻子多次劝我,把这女人带到中国去,我坚决不同意,才和叶某及妻子把女人送回家。女人的哥哥也叫来翻译,翻译问我:“付了多少钱?”,我问叶某:“你付了多少钱?”叶某推卸说不知道,要问他的老婆。翻译问叶某老婆付了多少钱老挝的老婆跑回老挝了我该怎么办,叶某老婆用老挝话对翻译说,我听不懂。我问翻译:“付了多少钱?”,翻译说付给女方3260万老挝币(相当2.5万人民币),因叶某当时没有同女方写协议,所以钱没要回来。11月29日,叶某说钱不够,向我要了1万元人民币。12月6日,叶某说钱不够了,无奈,我向一起跟叶某找老婆的两位小伙借人民币2万元。我付给叶某1.8万元人民币。(在老挝期间,我共付给叶某5.3万人民币,在中国家里已经付给叶某4.5万元人民币,我总共付给叶某9.8万元人民币。)12月7日,叶某给我介绍第三个女人。叶某说付了4500万老挝币(相当3.42万人民币),带女人到宾馆。12月14日,女人在我房间的皮箱里偷走协议逃跑。叶某同我说:“在12月14日,这第三个女人跟我的小姨(叶某妻子的妹妹,也住在宾馆)说过,美国人如果要她,她跟美国人去,一切损失由美国人承担。”,后来叶某叫曾某(在老挝经商)一同去女方家协商,我问曾某:“叶某付女方多少?”,曾某说:“叶某付女方3500万老挝币。”(3500万老挝币相当2.66万元人民币)。女方叫来当地公安解决,公安说:“没有协议。女方没收叶某的钱,不好解决。”钱没要回来。12月25日,叶某说没钱,要带我回中国,我说:“在家里,你说没给我把老婆带到中国,钱如数退还。”叶某说:“现在我没钱,只有给你二千元人民币,回中国路费。”,我不同意,我要求叶某把钱退给我,我另找别人给我介绍老婆。我说:“钱不还我,我向中国警方报案。”叶某说:“别的钱只能给你打借条。”最后,叶某写了一份欠我4.5万元人民币的借条,3个月还清。叶某回中国。我独自留在老挝。我叫家里人给我汇去4万元人民币,我到中国商会湖南人那里,湖南人给我介绍了一个老婆。湖南人说:“我给别人介绍老婆,我保管协议,等女人跟男方到中国后老挝的老婆跑回老挝了我该怎么办,才付钱给女方父母的。”我带老婆回中国。回中国后,我向叶某多次催讨欠款,叶某不给我。我总共付给叶某9.8万元人民币,叶某没有给我找来老婆,带到中国。我多次向叶某催讨借条上写的4.5万元人民币,叶某不想还我。叶某说:“我给你介绍三个老婆,都带到老挝宾馆,女人同你睡了,女人跑了,不是我的责任。”叶某还说:“你逼我写借条。在中国,公安抓不了我。”叶某的行为违法吗?属于哪种违法行为?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敬请律师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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