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最近的新闻热门事件,以及最近的亚洲杯乒乓球的冠军是谁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高 度 警 惕!
发病15例,死亡5例
近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报告1起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5月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023年5月(5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全省21个地市报告1起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云浮市罗定市报告的一起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病15例,死亡5例。未报告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每年这个季节
都是蘑菇生长的旺盛期
最近,不少小伙伴
都在野外发现了蘑菇
看到如此“鲜嫩可爱”的小蘑菇
有人甚至动起了“歪脑筋”
想要用它打火锅
太危险!
一定要打消这个念头!
为了咱自己的安全
不要嘴硬不要杠
毒蘑菇确实很难分清
下面这个家伙你觉得有毒还是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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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白白的人畜无害
其实是离人群最近的毒蘑菇种类
也是我国引起蘑菇中毒事件
最常见的毒蘑菇—大青褶伞
近日多起市民自行采食绿化带
野生蘑菇而引发中毒的事件
均怀疑由大青褶伞引起
案 例
2023年6月18日,深圳某市民在小区散步时发现绿化带内长有蘑菇,采摘带回家中制作晚餐。食用3小时后,开始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随后被送往医院就诊。经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疾控人员对其进行个案调查及生物样本采集,结合患者描述,锁定可疑食物为其晚餐食用的野生蘑菇——大青褶伞。
今年5月,陕西疾控
也曾发布相关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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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还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其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检测方法,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
由于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总体呈现发病急、中毒症状严重、死亡率高等特点。在此提醒公众: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摘、不销售、不食用野生蘑菇,不去尝试来源不明的蘑菇!
除了毒蘑菇,吃野菜也要小心
近日西安一女子
吃完“灰灰菜”下地干活
两三个小时后面颊及手背出现水肿性红斑
瘙痒疼痛
在西安交大二附院皮肤病院
诊断为植物日光性皮炎
医生介绍该患者食用光敏性植物后
长时间经紫外线照射
引起了急性光毒性炎症反应
植物日光性皮炎好发于中青年女性
多发于夏季
提醒大家夏天
尽量少吃具有光敏性的野菜
少量食用后注意防晒
不要在紫外线下暴晒
不摘、不采、不吃!务必管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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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图)
另外,现在还有不少
关于“蘑菇”的传言
常常让人信以为真
这些传言都是骗你的!
吃蘑菇中毒的新闻,每年都数不清,但还是有无数人为了一口鲜美而冒险。其中一个原因是民间有很多“大神”,自认为掌握了一套识别好蘑菇和毒蘑菇的秘诀。
这些秘诀在网上一直有流传
但其实都是坑!
颜色鲜艳的菇才有毒?
事实上,单看蘑菇的外表,并没有绝对的安全标准。一身雪白的鹅膏菌看起来很普通,却是一朵致命的“白毒伞”!
色彩不艳、长相并不好的肉褐鳞小伞、秋盔孢伞,也极毒。但同样很漂亮的橙盖鹅膏,却是著名的食用菌。
长在阴暗潮湿处的才有毒?
有人说,可食用的无毒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松树、栎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角落。
这也是错的!
所有的菇都倾向于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跟毒性无关。可以吃的鸡腿菇经常在牛屎等动物粪便上“绽放”;而包括“白毒伞”在内的很多毒蘑菇,都生长在干净的林中地上。
不生蛆、虫子不吃的才有毒?
实际上,著名毒菌——豹斑毒伞常常被蛞蝓吃,不少有毒种类也可以生蛆。
银器、大蒜一起煮会变黑的才有毒?
实际上,蘑菇毒素不会与银器、大蒜等发生反应。
受伤变色、流汁液的才有毒?
这也不是绝对的,像松乳菇、红汁乳菇受伤处及乳汁均变蓝绿色,但它们都是味道鲜美的食用菌。
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具菌托的才有毒?
虽然这类菌有毒种类的比例较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许多毒菌并无独特的特征,如外观很平常的毒粉褶蕈就很毒。
那究竟什么方法靠谱?
对于不认识的蘑菇
不采!不买!!不吃!!
万一中毒咋办?
1、立即呼叫救护车;
2、马上催吐
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孕妇慎用催吐;
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容易引起窒息;
3、加盖毛毯保温;
4、立刻送医院。一起食用过同样蘑菇的人,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要立即到医院检查;
5、保留毒蘑菇样本,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检验,查明中毒原因。
综合陕西疾控 西安交大二附院 深圳大事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深圳卫健委 深圳市疾控中心 央视新闻
来源: 陕视新闻
女篮亚洲杯决赛全场结束,中国队73-71击败日本队,时隔12年重夺女篮亚洲杯冠军! 本场比赛韩旭26分 10篮板,李梦17分 ,王思雨17分。
来源: 央视网体育
直播吧7月2日讯 女篮亚洲杯决赛,中国女篮73-71力克日本,重回亚洲之巅。
赛后,CBA名宿、现中国男篮助教刘炜发博祝贺道:“祝贺中国女篮获得亚洲杯冠军🇨🇳🏀🏆 ”
值得一提的是,女篮上次夺得亚洲杯的冠军还是在2011年,当时她们在决赛击败了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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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视频剪辑 轩逸瑶
6月7日,中石油旗下子公司——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勇和一名年轻女同事在成都街头亲密牵手逛街,被一名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布到网上,随后引爆网络。当日下午,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通报称,胡某勇被免职,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
随后,网友和媒体扒出了更多关于当事女子董某某的身份、经历、社交媒体账号等信息,发现她还曾在社交媒体上多次炫富,并称自己“一切不费吹灰之力,以别人奋斗的终点为起点”。此外,董某某和胡某勇逛街的视频并不止一段,她在被拍摄过程中也并非不知情,甚至曾主动和摄影师打招呼。
对于此次反腐事件中“立功”的街拍,多名律师认为,这个行业整体难以避免侵权之嫌。
牵手视频让网友浮想联翩
繁华热闹的成都太古里,一名衣着考究的男子和一名身穿长裙、妆容精致的靓丽女子并肩行走,两人十指缠绕牵手,姿态亲密。这是一名街拍摄影师近期拍摄的一段视频,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
两人牵手逛街(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然而,有网友从这段看似寻常的街拍视频中发现了蹊跷之处:视频中的男子疑似中石油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某勇;视频中的女子也并非胡某勇的妻子,而是该公司的一名女员工。两人之间为何在闹市街头会有如此亲密的举动?很快,相关信息开始在网上传播、发酵。
6月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此事时,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仍处于正常的状态,官微上有多篇关于胡某勇的推文,譬如其到四川石化项目调研慰问等等。其中一篇推文所附的照片中,坐在胡某勇身边的一名女子高度疑似街拍视频中牵手的女子,两人此时都身穿工作服。
当天中午,记者突然发现,多篇和胡某勇相关的微信公众号推文已被删除,随后竟然连官方微信号都“自主注销”。该公司一名工作工作向极目新闻记者承认,胡某勇确是公司领导。
极目新闻报道发布后的当日下午5时30分,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涉事人员胡某勇已被免去寰球项目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此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三十五条有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胡某勇和女子到底是什么关系?两人到底为何出现在成都成为街拍视频主角?胡某勇有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接下来会面临怎样的处理?目前,官方尚未作出通报。
牵手视频不止一地不止一段
此事件在网络上快速传播发酵的过程中,网友各显神通,对女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起底。
网友扒出,女当事人名叫董某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毕业,目前在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技术部任职,与胡某勇是上下级关系。
网上一份关于董某某的资料显示,她形容自己是“健身达人”,性格开朗、爱好广泛,每周都会进行四到五次体育运动。
网友还扒出了董某某的微博账号,她曾发布自己多张性感魅惑的照片,炫耀自己购买的大牌服饰,经常出入高端商场、高端酒店……不过,该账号已经已无法查询。
一条流传出来的董某某的微信朋友圈内容显示:“同学聚会让我更认识到自己是被怎样羡慕的。一切不费吹灰之力,以别人奋斗的终点为起点……”
董某某微信朋友圈(来自网络)
此外,有网友还扒出董某某的研究生导师和她同姓,怀疑他们是亲属关系。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8日发布通报称,董某某和其在校研究生导师无任何亲属关系。校方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网上的谣言对该导师已经造成困扰,但目前其工作正常。8日上午,据媒体报道,董某某也已被公司停职。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最早爆出的胡某勇与董某某街头牵手的一段视频外,网上还有多段两人牵手逛街的视频,这些视频明显在不同的地点。在其中一段视频里,董某某和胡某勇应该是注意到街拍摄影师正在拍摄自己,董某某还主动挥手和摄影师打招呼。
董某某和摄影师打招呼(网络视频截图)
还有网友对董某某在视频中的服饰进行了分析,指出她所穿的裙子价值9万多元,包包价值4万多,一身装扮价值不菲。而最近两天,董某某被拍时的所穿的裙子也随之火爆网络,其高仿版成为部分商家力推的款式,被网友戏称为“免职裙”。
街拍成为引流营利的利器
6月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浏览最早发布胡某勇和董某某牵手视频的某短视频平台网友账号时看到,该账号里有大量街拍视频,但胡某勇和董某某的那段视频已经不见踪影。6月8日,该账号已无法搜索到。
据报道,在成都太古里拍摄该视频的摄影师小米表示,视频发布后自己收到当事人的私信,随后删除了视频。他回忆,当时很多摄影师都在拍,甚至正大光明地站在他们面前,二人并没有拒绝,“如果拒绝了,我们都不会拍,不会发。”
极目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以街拍为关键字搜索发现,该平台上有很多名字含街拍的账户,部分账户的粉丝数量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这些账号都以俊男靓女的街拍视频为主打,视频的平均点赞量都较高,部分账户标注有类似“不便出镜私信删除”的字样。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很多粉丝数量多的街拍账号都在进行带货、寻求商务合作等经营活动。
2019年8月6日,法制日报曾对街拍现象进行了报道。该报道称,被誉为“街拍圣地”的成都太古里一下子少了很多街拍客。原来,为了保护公众的肖像权,太古里竖起了“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的告示牌,文明守则中也注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或拍摄。同时,这里的街拍客必须办理“拍摄许可证”。
该报道称,在其他一些大城市的热门商圈,街拍依然火爆,被拍摄的对象基本上都是穿着时髦的女士,其中又以身穿吊带、抹胸、热裤、迷你短裙的女士更受青睐。有的女士对于自己被拍摄一事毫不知情,有的女士在看到这样的场景时一脸错愕,有的女士在发现被拍时以手遮脸快步离去,有的女士明确摆手表示拒绝……但无论女士们是什么样的反应,摄影师都会“锲而不舍”地追上去跟拍。
这篇报道指出,互联网时代,在技术与新媒体的助力下,街拍已被视为一种营利工具——街拍客在各种网络平台发布照片,以此来提高点击率和关注度,通过吸引流量来达到营利目的。律师认为,街拍客把照片发布到网上来追求流量,无论其是否在当时套现,都可以看作一种营利行为。
6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探访成都太古里时发现,这里确有禁止街拍提示牌。在路边,有多位拿着长焦镜头的摄影师,会偶尔拿起相机拍摄路人。摄影师拍摄时并不会阻拦路人正常行走,大部分被拍者并未明确表示拒绝,有路人摆手表示拒绝后,摄影师便放下相机,并未追着拍摄或偷拍。记者注意到,在摄影师拍摄路人时,会有安保人员靠近,但没有明确阻拦行为。成都太古里服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所有的商业拍摄都需要申请,获得拍摄许可证才能进行,但对个人拍摄并无特别限制,如果拍摄影响到了他人或店铺经营,将会有工作人员劝导。
成都太古里提示牌(极目新闻记者谢茂拍摄)
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视频涉嫌侵权
在被拍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街拍摄影师将他们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以此吸引流量,为营利行为创造条件,街拍摄影师的行为是否合法?对于“国企领导与异性街头牵手”事件,街拍摄影师的行为导致胡继勇被免职并接受调查,摄影师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街拍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被拍摄者(也就是肖像权人)未拒绝拍摄,摄影师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摄影师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将照片发布在网络等公开渠道,则构成侵权。街拍如果是针对被拍摄者隐私部位,无论被拍摄者是否同意,只要公开都构成侵犯隐私权。
吴正平律师还认为,就本起事件中的两位当事人胡某勇和董某某来说,除肖像权外,还涉及其他诸如公职人员身份、上下级关系等问题。至于受到单位批评、处分,这属于无法预见的损害后果,与街拍本身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所以无法要求摄影师对此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如果街拍行为侵扰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那么可以认定为对隐私权的侵犯。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拍摄者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视频发送到网络上,侵犯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如果当事人同意,摄影师可以拍照,得到授权后可以将拍摄的照片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平台。但如果是公众人物,其在公共场合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这种情况下,摄影师在公共场合的街拍不构成侵权。
此外付建律师还认为,在视频下方备注“不便出镜,私信删除”的字样,不能免除街拍博主未经同意就将他人照片私自在网络发布的违法性质。因为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对被拍者的肖像权的侵犯,不能因为后续的视频备注而免责。关于胡某勇事件,付建认为,如果两人明知自己被街拍,既没有反对,也没有向拍摄者提出维权要求,可以视为两人已经默许了摄影师的街拍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同意拍摄者将其上传至互联网,拍摄和上传至网络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拍摄可以是自我欣赏,但上传就涉及了传播,如果未经同意上传至互联网的,可以认定为侵权。但两人被查处免职可能是因为工作作风问题,与摄影师的街拍行为无关,因此,不能以此向摄影师索赔。
对于很多网友转发相关视频吸流,甚至以此促销服装的行为,付建律师认为,商家通过借助社会热点事件达到引流的目的并不违法,通过热点引流也属于一种营销手段。但如果利用被拍摄者董某某作为模特并在销售过程中展示的,可能侵犯肖像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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