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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换购住房可享个税退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momo01/15 11:31 北京市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2026年至2027年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具体退税比例与新购住房金额相关。政策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纳税人需为新购住房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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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将为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

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详解:金额比例与实施条件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具体退税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时,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税。这一差异化设计既考虑了改善性需求,也兼顾了不同购房能力的家庭。

政策执行中的关键要点与潜在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对享受优惠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这有助于促进城市内部住房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纳税人必须与新购住房有直接产权关系,这有效防范了政策被滥用的风险。从市场影响来看,这一延续政策将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二手房和新房市场的良性互动。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期,此类精准施策有助于降低居民换房成本,激活改善性需求。

三部门此次延续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通过税收优惠降低换房成本,不仅能够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建议有换房计划的家庭提前了解政策细节,在政策窗口期内合理安排购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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