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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是流行风向标

2 分钟阅读 快读 1 分钟 心情随笔

一直以来,要获得最新的流行情况,我会使用谷歌热榜百度搜索风云榜,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事物的流行必定会带来大量的搜索,因为如此Google才制作出流感趋势图

最近在网上流行着一份广电总局禁播节目名单,那份名单只截止于2008年,事实上维基百科上有更详尽的信息。

在结合Google Trends的数据后,你会发现一个规律:如果广电总局禁播某部电影,这部电影当天的搜索量必定大增。因此做网站内容的人可以时刻紧盯广电总局的动作,这样肯定能获得可观的流量。

(pic via)

广电总局功绩时间线

为了更直观地显示广电总局为我们做的贡献,我将它的其中一些我们所知道的、公开的功绩做成时间线的形式:

时间线里的资料全部来源于维基百科




广电总局是潮流风向标

让我们看看两个例子:

1、在时间线里可以看到,2007年8月23日,广电总局封杀了《美丽新约》,在Google Trends查看“美丽新约”的搜索情况,刚好是8月23日时这个关键词突然上升:

2、再看看另一个节目《第一次心动》,依然结合Google Trends的数据,可以看到,在广电总局封杀《第一次心动》的当天,8月15日,“第一次心动”这个关键词搜索量暴涨:

如果你选取其它关键词,也能得到大致的曲线:关键词的搜索量必定在广电总局宣布禁止某部影片后大幅增长。

所以,如果你做的是内容类网站,不妨紧盯广电总局的政策、时刻留意它的动作,你必定能获得大量的流量。

禁止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可以看到,基本上广电总局做的都是禁止类动作。而大多数动作的理由是十分简单的: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未成年人的成长是需要保护的,但是成年人是需要做爱的,所以电影分级制是必须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允许看AV,但性教育是必须的。

没有必要将任何一部电影都删节得老少咸宜,电影院可以分学生票和普通票,为什么电影不能分级?

在Google搜索“未删节版”,可以看到这些相关搜索:

这是一种侧面的对电影分级制的实施的渴望。

作者

Jason Ng

Jason Ng

热门评论

  • 4 0

    我还想对那些支持广电总局部分政策的人说几句。 “自由的要义在于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以“错误”“不好”等名义就可以封杀异见,那么伊斯兰教徒就可以要求销毁《圣经》,花粉过敏者就可以要求禁止种花,摇滚乐爱好者就可以要求禁播交响乐,见老人不让座者就可以被关进监狱。相异的价值观当然总是令人不愉快的,然而自由总是高于价值观——自由是一个框架,而且只有这样的框架,才能容纳所有的价值。 “胡适曾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其实,容忍和自由是一体两面——你不能容忍他人的异见,他人就不会容忍你的异见。” 上面这段摘自我的Blog。 如果你看不惯汤唯,请记住这一点:你不能代表别人。即使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也不能因此压制少部分人。请相信,十字军东征时,欧洲人对异教徒的不满与愤怒,要远远超过你对汤唯的不满与愤怒。 我们必须区分两个层面。如果有一部丑化中国人的电影,媒体拒播是一回事,国家禁播是另外一回事。不管这部电影多么恶劣、多么无耻,政府也不应该插手禁播——因为,自由没有前提。如果我只有宣扬这种价值观的自由、没有宣扬那种价值观的自由,那么这种自由就是虚伪的。

    — Sandlong

  • 1 1

    我说的“没有前提”是说自由不应该有修饰词。如果说“容忍”是自由的前提,那么“1+1不等于3”也可以说是“1+1=2”的前提,“我没死”也可以说是“我活着”的前提。所谓“前提”,意思是说,前后两个对象绝不能是同一层面的概念。容忍和自由是一体两面,它们是同一层面的。自由没有修饰词,容忍不是自由的修饰词——也就是说“不容忍的自由”这个概念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建议你认真学习逻辑。 “涉及幼童的色情电影”,具体指的是以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为表现对象的色情电影。首先我必须说这条禁令太严格了;但是也并非不合理,因为幼童并不拥有“人”的完全权利,在制度层面他们/她们并不是“完全的人”。所以说,尽管幼童演员看起来是自愿的,但他们/她们的“自愿”并不能认定为“完全的自愿”——反过来说,如果幼童是“完全的人”,那么世界上还会有教育这回事吗?要知道教育是必然带有强迫因素的。 所以,涉及幼童的色情电影之所以被禁播,不是因为它恶劣无耻,而是因为它建立在不完全的自愿基础上;第二,色情产业之所以管理严格,是因为它:1受到不自由的传统的影响;2色情业比较危险。

    — Sandlong

  • 2 0

    你的逻辑是:国家总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共识,所以任何形式的政府监管,公民都应该理解并接受。 你说中国的媒体都是“国家层面的媒体”,当然应该由国家管。但何为“国家层面的媒体”?国家拥有任何媒体吗——不要忘了国家的一切合法收入都来源于公民纳税,国家实际上不拥有任何东西。媒体只能是公民的媒体,不是政府的媒体。 而且,没有理由认为政府监管会比市场自发秩序更好。政府不可能预先知道公民喜欢或不喜欢什么,我们的广电总局也从未做过这种调查。所谓“合适大多数中国人发展的东西”,如果媒体市场化,这种“东西”必然会自发显现;同时,并不能证明政府监管也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 公民有决定自己喜欢看什么、不喜欢看什么的权利。如果按你所说,把这种权利交给“国家管理层”,并宣称这“不是你我考虑”的问题,这不是一个现代公民所应有的态度。 当然你可以对我上面所说的话不屑一顾,因为在中国,个人不能“和一个国家机器做斗争”。但即使如此,不合法的依然不合法,恶政实施一千次也不会变成良策——你选择站在恶政一边,我相信这只是出于你的错误观念。

    — Sandlong

  • 1 1

    其实广电总局在某些方面做的是十分正确的。比如封杀汤唯。为什么要封杀她呢?因为她是靠脱出名的。如果不封杀她就会在社会上行成一种默认的风气,那就是女人只要脱了就能成名,还能受人追捧,这是不好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思想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少女。如果你有女儿,你恐怕不希望你女儿把汤唯成名做为自己的理想吧?

    — je5ter

  • 0 1

    完全是胡扯~! 电视媒体是国家层面的东西,不让它宣扬正面,还能让它去宣扬黄赌毒? 这些禁止大多都是必须的~!做为领导层并不是象你们这样的去考虑问题的,他得为大多数人着想~!大多数人不适合看,或者跟祖国的大旋律不符合,那就要禁止! 而且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必须禁止~! 自由是有限度的,开放也是有范围的~!你可以接受的东西,并不一定全国人都能接受~! 何况,一个个人,能和一个国家机器做斗争嘛?

    — goh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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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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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mpsay
    Dempsay

    不是说在网上封杀境外动漫剧集么,怎么没动静,是不是一看操作难度大放弃了?

    1. Jason Ng
      Jason Ng 作者

      本来是有这么一个政策的,后来发现根本无法实施,就找个借口说根本没有这个政策了。

  2. 琴清
    琴清

    为什么CCTV8不禁播韩剧?要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成年人就看天线宝宝好了。

  3. atmo
    atmo

    所谓禁播根本就是“掩耳盗铃”的行为,就是宣传一下我有禁止的公告的,至于禁止不禁止得了就不知道了,这样就起到免责的作用。

  4. dmoz编辑员
    dmoz编辑员

    你好,我是DMOZ开放目录 (World: Chinese Simplified: 社会: 人物: 个人网站: 博客)目录的编辑员.由于现在本目录内网址比较混乱,为便于管理特开一个QQ群:256329,如看到信息看尽快加到群里,本人会在近期内清理一些达不到要求的博客。若不在群里的,博客被目录删除的,将不再单独通知。

  5. EXT
    EXT

    怎么说呢……只知道禁止禁止禁止,却没有想过防民之眼和防民之口是一个原理。这只能使得P2P大行其道,是的国内本来就不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恶化。
    反正现在我们想看动漫除了BT贺电骡,几乎没有别的。
    广电总局越来越像太平洋警察。网络上的事情,本来是工信部说了算的,现在它也掺和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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