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消极获益分为费用析出、成本节省两类,前者为损失计算标准,后者仅在特定情形下作为获益标准适用。
本期围绕投资风险对赌条款效力研究、公司治理问题与优化路径研究、公司财务信息公示等主题,选取文章若干进行归纳。
在“自由式家长主义”理念下,修正同意规则中“充分知情”与“明确作出”解释论,促进私人自治与家长主义的二元互动。
任我行: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的实现——兼评《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6条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6条无法彻底消除“搭便车”现象,需要引入相对无效理论和执行容忍的诉讼形态加以改造。
在“自由式家长主义”理念下,修正同意规则中“充分知情”与“明确作出”解释论,促进私人自治与家长主义的二元互动。
《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设计的对赌条款效力规则存在缺憾。为兴利除弊,应确立对赌条款二元论裁判规则体系。
违约消极获益分为费用析出、成本节省两类,前者为损失计算标准,后者仅在特定情形下作为获益标准适用。
基于诚实信用、公平与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应确认逆向揭纱规则的正当性,但要保持逆向揭纱规则的高度谦抑性。